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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铁路较高可判死刑

2009年09月28日11:15:06 本网站 我要评论(2)字号:T | T |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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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“和谐号”动车组的起跑让西南铁路正式迈入高铁时代。而今日起,由四川省公检法机关联合制定的《关于办理盗窃、破坏高速铁路设备设施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将正式执行。“盗窃、破坏高速铁路设备设施,危及行车安全的,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从严惩处。”《意见》规定,破坏高速铁路设备设施,造成列车倾覆、毁坏等严重后果的,按照相关法律,将以破坏交通工具罪、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,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据悉,《意见》是目前全国首例指导办理盗窃、破坏铁路设备设施案件适用法律的规范性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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